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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支部党务工作制度汇编目录

2011年10月28日 19:06:04 来源:神池县实验小学校 访问量:1606

实验小学支部党务工作制度汇编目录

1、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2、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3、党支部学习制度

4、党支部工作汇报制度

5、党支部党员活动日制度

6、党支部党员谈心制度

7、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办法

8、党支部委员会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9、党支部选举工作制度

10、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1、党支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12、党支部培养积极分子入党制度

13、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制度

14、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5、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6、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17、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18、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19、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20、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21、党支部选举工作制度

22、党支部组织建设制度

23、党支部党纪建设制度

24、党支部党风建设制度

25、党支部廉政建设制度

26、党支部党内监察制度

27、党支部民主监督评价制度

28、党支部保证监督制度

29、党支部议事规程

30、党支部决策程序制度

31、学校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32、党支部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33、党支部征求意见制度

 

实验小学党支部党内监察制度

  1、党支部成立监察小组,组长由党支部纪律监察委员担任,组员由支部组织委员和学习委员担任,监察小组负责党内的监察工作。

    2、支部协助监察小组开展工作,及时对犯错误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帮助其改正错误,错误严重的要按党纪党规给予必要的恰如其分的处分。

    3、全体党员有权监督支部的工作,对支部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如果批评和建议无效,可以直接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提出处理要求。严禁打击报复反映人。

4、全体党员同心协力,共同搞好本支部的监察工作。

实验小学党支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应谨慎保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组织关系仍留原单位,可视其党

员人数的多少,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小组;易地安置的,或虽就地安置,因身体等方面原因不便参加原单位党的生活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六、停薪留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时候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七、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应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出国出境定居的党员,应办理停止党籍手续。

  八、援外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由派出单位统一转移。党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必须注明党员的具体去向和所担负的任务,最后由省、市(自治区)党的委员会组织部协调,统一转至外交部政治部,再由外交部转往我国驻外使馆的党的委员会。

  九、恢复党籍的同志如果在恢复党籍之前已调动了工作,要由作出恢复党籍决定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经基层党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十、党员在支部范围内调动工作或临时变动党小组,不必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也不必开具党员证明信。

     十一、党支部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分加盖印章,介绍信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5天。

  十二、如果党员成批调往新单位,党支部可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另附名单,所附名单要加盖印章。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要分别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十三、县直机关各党支部党员关系的转移,必须经过系统党委办理转移手续。

  十四、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应由本人办理、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邮政传递。

  十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应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应写出书面检讨,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

  十六、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实验小学党员教育管理办法

  为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1.党员教育

  1.1党员教育的基本目标

  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是党员教育的根本任务。通过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政策理论水平和活动能力,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便是党员教育的基本目标。在党员教育的实施过程中,党组织必须紧紧围绕这个基本目标,密切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努力做到动机和效果相统一,针对性和有效性相统一。

  1.1.1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

  党员的思想觉悟,包括崇高的革命理想、饱满的革命热情、坚强的革命毅力和旺盛的革命斗志。它是共产党员党性的重要标志,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基础。党员的思想觉悟中,崇高的革命理想是最重要的。崇高的革命理想,即为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是共产党员的精神支柱,是革命热情、革命毅力、革命斗志的内在动力。党组织应当把帮助党员树立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以及崇高理想所要求的革命热情、革命毅力、革命斗志,作为党员教育的首要任务。

  1.1.2.提高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

  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指的是党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认识和掌握运用的程度。它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政治基础,决定着党员能否正确理解和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定和实行了一系列新的方针、政策,需要广大党员模范地执行。然而,目前一些党员的政策水平还较低,对党的现行政策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理解不深,甚至做了一些政策不允许的事情,影响了党的政策的贯彻落实。党支部应当针对党员队伍中带有的倾向性问题,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教育,切实帮助党员提高政策水平。

  1.1.3提高党员的活动能力

  党员的活动能力,主要指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民主权利的实践能力。党员的活动,直接影响党员个人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影响党支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然而,党员的活动能力不是自然而然地产生的,它需要有一个反复强化的教育、训练过程。党支部必须通过党员教育,提高党员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实际本领和完成党的特定任务的工作能力;增强党员的民主意识,使他们学会正确运用党章赋予的民主权利,全面提高党员素质。

  1.1.4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

  共产党员的党性是党的先进性在党员身上集中体现。它要求共产党员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勇于开拓、忠于职守,关心同志、敢于批评,联系群众、遵纪守法等等。党员的党性修养程度直接关系到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关系到党支部的战斗力。党支部要通过党员教育,着力加强党员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水平。

  1.2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

  1.2.1思想理论教育

  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教育、党规法制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

  1.2.2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

  在新时期,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党员教育的内容必须紧紧贴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党员教育的内容是否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并不简单地看是不是有关经济方面的,以及相关的程度是否紧密,而主要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是否明确,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否充分体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其效果能否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

  从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方面来说,要紧紧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展开。要组织党员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掌握现代经营和管理知识,了解和熟悉  

经济建设的环节与经济活动的规律,提高广大党员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本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共产党员只有具备一定的经济理论、经济政策、经济法律和现代经营方式、管理方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才能在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结合经济工作做好周围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1.3党员教育的基本方法

  党员教育的方法,是联结教育内容与教育目标的纽带。党员教育的方法是由教育内容和党员的具体情况决定的。方法运用得当,教育就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党员教育的方法很多,并且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

  1.3.1轮训

  指党组织通过依托党校和其他训练场所,集中一段时间对党员进行普遍的系统教育、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利用各级党校训练党员干部;二是举办各种形式的短训班,轮训内容应根据党的中心任务,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每次培训力求集中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轮训班一般要把班前预习、专题辅导、小组讨论和班后总结这四个环节抓好。

  1.3.2上党课

  指利用授课形式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一种方式,它已成为党的组织生活的一种常规制度。党课一般以党章、《准则》为基本教材,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  

论为主要内容,结合学习其他文件,采取集中讲授的方法进行;党课教员可以由党支部委员会成员担任,也可外请外聘。搞好党课教育,要把握九个要点:内容要新,重点要明,点题要准,说理要透,事例要实,逻辑要强,知识要广,感情要真,形式要活。

  1.3.3座谈、讨论,个别谈话

  座谈、讨论,是以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某一专题组织党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相互启发,共同提高的一种党员教育方式。搞好座谈、讨论,要注意明确主题、突出重点,发挥民主、实行“三不主义”,集思广益、求得共识。个别谈话是党支部针对党员个人思想、工作、学习某方面的问题单独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目的是宣传正确思想,批评错误思想,帮助党员解开思想疙瘩,提高思想觉悟。谈话方式一般根据谈话对象、谈话主题而定。它要求谈话人谦虚、诚恳、耐心和讲究谈话艺术。

  1.3.4.多样化活动

  通过社会调查、义务劳动、知识竞赛、影评视评、创先争优等各种有益的活动对党员进行教育。它可以把思想教育包含在各种富有教育意义的活动之中,使党员潜移默化地受到启发教育,增长知识,陶冶情操。开展各种活动都要注意政治性和思想性,做到教与乐的统一,避免庸俗化。

  1.3.5自学

  自学是党员进行自我教育的一种有效方法。它不受时间、空间、地点、条件的限制。搞好党员的自学,取决于党员个人和党组织两个方面的共同努力。个人努力在于党员的主观自觉性;组织努力在于提出要求、精心组织、热情服务、经常检查。自学的关键在于调动个人的自觉性。

  1.4党员教育的实施

  实施党员教育,必须坚持的原则是,突出党性和思想性,解决党员思想入党问题;理论联系实际,讲求针对性和教育实效;以正面教育、自我修养为主;把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相结合起来,做到“双管齐下”。

  1.4.1调查分析,摸清情况

  党支部要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及发挥作用情况,分析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

  1.4.2制订计划,明确任务

  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和党员队伍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以使党员教育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保证教育时间、教育内容和教育对象三落实。

  1.4.3检查落实,信息反馈

  党员教育计划实施后,党支部应经常检查执行的情况,收集反映,掌握动态,以便随时充实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1.4.4定期总结,不断提高

  党支部的党员教育工作每年要总结一次,对经验、教训、成绩、问题都要找出来。总结完成后应作为党支部工作的一部分向党员大会报告

  2.党员管理

  2.1党员管理内容

  党员管理是党的组织按照党的纲领和章程,运用一定的形式和手段,对党员进行组织、教育、培养、考察、协调、监督、奖惩;控制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它的着眼点是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党员队伍。

  党员管理工作包括着十分广泛的内容:党员教育工作,对党员的监督工作,对党员的纪律检查工作,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发展和追认党员的工作,对过好组织生活的监督,检查工作,党内活动的开展和示范引导工作,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党员的评议鉴定工作,党员统计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文作,调整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的工作,等等。也就是说,凡是组织、监督党员参加党的生活和活动,促使党员履行义务和正确行使权利的工作,都属于党员管理工作的范畴。可见,党员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党员管理的诸多具体工作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关系,有些工作不可能截然分开。如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都是党员管理的形式之一,但它们作为一项 

 规范性较强,各基层党组织都统一按期进行的工作,已经成为党员管理范畴的一项内容了。

  2.2管理原则及要求

  2.2.1党员管理的政治原则

  一是要坚持党性原则,即按照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要求党员、教育党员、约束党员,使党员的一言一行以党性为最高准则;二是要坚持思想领先的原则,在党员管理工作中把思想教育和政治工作做在各项工作之前,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觉悟,以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三是要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在党员管理中确立党员的主体地位,支持、引导、保障他们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在管理过程中按照民主的方式、方法来解决各种管理问题,协调各种关系;四是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每一个党员,使他们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2.2党员管理的组织原则

  一是要坚持按级分层次管理的原则,即按职务定责任,按职责定权限,按分工定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线负责;二是要坚持平等一致的原则。它要求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党内有不接受管理和监督的特殊党员;三是要坚持统筹管理的原则,按照各自的权限,对党员管理工作进行统筹计划、组织实施,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建立分工合作的工作系统。

  2.2.3党员管理的工作原则

  一是要坚持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的指导思想,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确定内容、开展工作、组织活动;二是要坚持规范性原则,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员管理的各项制度,强化对党内规范的监督和执行,维持党内生活有序、关系正常;三是要坚持激励性原则,着眼于激发党员的使命感、义务感和荣誉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四是要坚持注重效益的原则,力求以较少的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最佳的预期效果,力戒党员管理中的形式主义、“花架子”;五是要坚持开拓创新的原则,不断根据变化了的新形势、新任务创造出适应新情况、新问题的新的办法、措施和途径。

  2.3党员管理的方式方法

  党员管理工作内容的广泛性,决定了党员管理方式的多样性。开会座谈、评比竞赛、参观访问、报告演讲、家访谈心、测试问答、广播墙报、表演展览,都可以作为党员管理的方式使用。在党支部党员管理工作中常用的方式:一是党员定期汇报,把党员置于党组织监督之下;二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考核、记实,为表彰评议提供依据;三是定期讲评鉴定党员,具有教育、管理、监督的综合效能;四是实施目标管理党员,融教育、管理、监督、考核为一体;五是严格组织生活,这是传统而有效的党员管理方式;六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调动党员的竞争意识;七是开展建功立业活动,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八是实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搞一次。

  2.3.1制度规范法

  运用各种规章制度来管理和约束党员的行动,规定各种工作程序和办法,明确各项活动的内容和程序,以及规定处理各种问题的政策和标准。运用这种方法,要了解和掌握各项制度的内容,明确执行制度的尺度,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严格按制度规范办事,并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员管理的各项制度。

  2.3.2信息管理法

  通过收集有关党员的各类信息,经过一定的加工处理,来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使党员管理工作符合上级精神和适合党员的实际情况。运用这种方法,信息要灵通,判断要准确,办法措施要有针对性。

  2.3.3分类管理法

  依据党员管理工作的职能、目标、对象的多层次、多类型性,分门别类地进行指导和管理。运用这种方法,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分类,便于组织领导和上下对口互相照应。

  2.3.4需要引导法

  根据党员需要发展、变化规律,引导党员追求正当、合理的需要,激发积极的动机,使之激发出更大的热情,更好地为党的事业工作。运用这种方法,要把握党员的需要心理,满足基本需要,并焕发党员更高层次的需要,引导党员选择满足需要的正当方式。

  2.3.5思想教育法

  党员管理和党员教育是相互贯通的。管理要以教育作前提,教育要以管理作保证。教育和管理都是手段,目的都是为了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

  3.党务工作

  3.1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

  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是做好党员管理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党员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情况(党员数,党员的性别、年龄、入党时间、文化程度、职业、分布、奖惩情况、主要经历,发展党员情况等)、思想情况(政治觉悟、思想品质、价值观念、纪律观念等)、工作情况(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交办任务落实情况、党内活动参加情况、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学习情况(学习态度、文化水准、专业特长、在读情况等)、生活情况(婚姻、恋爱、家庭等)

  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要注意四点:一是力求真实、全面了解,防止片面性、表面化;二是规范、系统,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制度和办法;三是注意情况的不断变化,充实应掌握情况的内容;四是对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发现问题,认真解决。

  3.1.1建立党员自然情况登记册

  大致包括以下几项内容:姓名、曾用名、原籍、家庭出身、本人成分、现有文化程度、学历、工资级别、履历、工作简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含直系亲属、旁系亲属)、身体健康状况、业务专长、奖惩;现任职务、住址等。要认真仔细填写,保证真实准确,并妥善保管。

  3.1.2建立党员写实档案

  包括会议记录、重要建议卡、大事记、学习成绩登记、文书材料收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记录等。

  3.1.3建立党员汇报思想制度和与所在部门领导沟通情况制度,通过听取党员汇报和党员所在部门领导介绍情况,来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

  3.2党费的收缴和管理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体现。它不仅可以为党的活动提供部分资金,更重要的是能够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梧。

  对党员交纳党费的要求主要是三点:一是党员本人亲自交纳,一般不允许别人代交;二是按期交纳,一般按月缴纳。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三是按规定的标准交纳,没有特殊情况和经过批准,不可以少交,自愿多交不限。

  党费管理的基本要求:一是专人管理,一般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负责;二是专立账目,及时统计,凭证收支,按月上缴;三是定期报告,定期检查;四是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党支部一般不留存党费。对上级党组织划拨的党费,要慎重使用,严格手续。党费的使用范围,主要是用于教育党员费用的补充开支,购买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资料,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对丧失劳动能力、有特殊困难的党员给予适当补助等。党支部使用党费应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在规定的范围内开支。

  3.3党员的党籍管理

  党籍指党员资格。申请入党的同志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那一天起,取得了党员资格,也就有了党籍。党籍不同于党龄。党龄表示党员在党内生活和工作的实际经历,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那一天算起。党员的党籍问题关系到一个人的政治生命。党支部在处理党员的党籍问题时,必须慎重对待,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3.3.1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3.3.2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支部应当对他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3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党员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3.4预备党员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3.3.5党员出国出境定居,在他们出国出境后,即停止党籍。其档案转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党的委员会组织部门保存备查。党员因私事出国出境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的,一般不能恢复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

  3.3.6党员自杀后的党籍处理问题,党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区别对待。确属畏罪自杀的,应开除党籍。

  3.3.7党员参加宗教活动,经批评教育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要党内除名;对屡教不改或加入宗教组织参加活动的,要开除出党。

  3.4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入学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学习、实习、休养等,且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件,各级党组织统一使 

 用“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党支部不能直接对外单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只可介绍党员到上一级党委组织部办理转移手续。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应由所在党支部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由党员本人亲自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移手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妥善保管,到新单位后立即交给党组织。对越过六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要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3.5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主要有三条:一是提高党员素质;二是处置不合格党员;三是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信念、宗旨;二是各项方针政策的执行;三是利益关系的处理;四是遵纪守法;五是联系群众。党支部可结合上述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提出具体要求。民主评议要注意掌握好四个原则:一是实事求是;二是民主公开;三是在党员标准面前人人平等;四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是:第一,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党章、《准则》和有关文件,对党员普遍进行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使党员增强党员意识,明确评议要求,提高参评自觉性,做好评议思想准备。第二,自我评价。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 

  

内容,评价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第三,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其程序是:自我讲评;党内互评;组织考察。第四,表彰和处置。通过民主评议,对好党员、优秀党员给予表扬、表彰;对不合格党员,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置。第五,总结整改。总结是党支部对整个民主评议过程进行回顾、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教训,找出对民主评议的规律性认识;整改是对评议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由党员个人和党支部制定出相应的完善措施和下一步整改计划;同时,还要做好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要使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重要的是把这项制度同党内的其他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之互为补充,互为依托,融教育、管理、监督、活动于一体,形成综合效应。主要是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同党员目标管理相结合;二是同党内创先争优相结合;三是同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相结合;四是同民主评议党支部相结合。

  3.6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一项工作。前者是后者的一项内容,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处置不合格党员不是非等到民主评议党员时才进行,而应当作为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从广义讲,不合格党员主要包括三部分人:一是党内敌对分子、反党分子和腐败分子;二是违反党的纪律,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三是指那些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起党员作用的人。这里主要指的是第三部分党员。这部分党员虽没有严重违纪,但已不具备党员条件,尽管是少数,但留在党内,就会涣散党的组织,削弱党的战斗力,损害党的威信和事业,必须认真、严肃地加以妥善处置。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方法有劝退、除名、限期改正、缓期登记、不予登记、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给予纪律处分等。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方针是“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原则是“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其基本的程序是要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或备案。

实验小学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

  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党员管理监督工作要落实好10项制度。

  一、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必须把每个党员编入党的组织,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各项活动。不允许有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受管理和监督的特殊党员。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党费收缴情况,要做好考勤和记录,定期向党员公布,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和小组活动,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时,应主动向支部书记或小组长请假。党支部应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支部应组织党员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出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应当承担和完成的责任、任务等目标,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坚持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建立奖惩约束机制。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每个党员都应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党员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或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六、党日活动制度。党支部应结合生产和业务工作实际,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党日活动时间,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组织参观学习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

  七、党员交纳党费制度。党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按时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不仅是从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八、转移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变更工作单位、居住地点或临时外出时,应按规定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

  九、党籍管理制度。申请入党的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即取得了党籍。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被开除党籍、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

  十、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实验小学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其具体工作主要是:根据党员数量、分布和流动情况,建立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审查和鉴定;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加强监督和整顿纪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彰优秀党员,清除党内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等。

  一、党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管理的基本任务

1.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2.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

  3.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

  4.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党员管理的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度规范的原则;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四、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是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

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二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三是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四是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  

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

  七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

  八是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九是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五、党员管理的方法途径

  党员管理工作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在新的历史时期,广泛采用了以下几种方法和途径:

  (1)“三会一课”。“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都有重要作用。

  (2)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会。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增进思想交流,加强民主监督,改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3)“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主要是指党内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的活动。这是近几年来在广大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而又行之有效的一种组织活动形式。这项活动要制定出既有先进性,又切实可行的评选条件,努力在“争创”上下功夫,定期评选表彰,以激励党员奋发进取,建功立业。

  (4)党员目标管理。党员目标管理是近年来各地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中广泛采用的一种管理方法。这种管理方法要求党组织按照党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提出和议定党员在一个时期内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方面的具体目标,通过定期检查、考核,来督促和激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种方法在实践中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应不断总结和完善。

  (5)党员联系户。这是农村党员联系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形式。具体内容是,党的基层组织分配每个党员经常联系一户或几户非党群众,向他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他们的思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带动他们勤劳致富,及时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6)党员责任区。所谓党员责任区,主要是企业党组织根据党员的不同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实际能力和活动范围,把需要党员承担和完成的各种生产指标、行政事务、社会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每个党员,从而形成以一个或几个党员为主体,以一定数量的群众为对象,以一定的区域为活动范围的党员责任区。从而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以发挥党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7)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是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中,  

有目的、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结合行业特点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而开展的一系列旨在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经济发展的党内活动。这类活动把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法融为一体,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经济建设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为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受到党员和群众的普遍欢迎。

  (8)谈心活动。同志之间比较深入地相互交谈,是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有效方式。谈心活动有集体谈心和个别谈心两种形式。谈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统一认识,解决矛盾,互相帮助,增强团结,做好工作。谈心一定要以诚相见,以心换心,还要有搞好团结、解决问题的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

实验小学流动党员管理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申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组织部门要制定有效管理流动党员的措施。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

  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党员流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他们转移组织关系。其中外出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人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外出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参加会议、学习进修等,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流动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其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流动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

实验小学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

  根据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组织部于199412月下发了《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兀决定从19957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

  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各地积极探索,创造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一些地方采用外出党员管理证、管理手册等办法,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仅靠个别地方发放有关流动党员管理的证件,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就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客观要求。试行这一制度,有利于促进党员的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印制;《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原所在党组织按规定登记发放,作力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凭证;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一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实验小学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制发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定点印制,并加强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印制所需经费,可从党费中开支,不得向党员个人收取工本费和发证手续费。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发放时,要登记造册,详细登记持证外出党员的姓名、所在支部、发证时间、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等情况,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流动党员活动证》一般应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发证的基层党委在照片上加盖印章。特殊情况末贴照片的,应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实验小学流动党员活动证的使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下列情况不能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

  (1)短期(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的党员,仍开具党员证明信。

  (2)长期(六个月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3)流动性较大,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返回原所在单位的党员,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4)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有3名以上党员的,可通过建立党支部(临时党支部)或党/组进行管理。

  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外来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外出地点变更等情况,应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并由党支部负责人签名盖章。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一栏内,要简要地写明组织生活的内容及外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流动地点变更情况一栏内,应注明党员同外出所在地党组织取得联系及离开的时间;备注栏用于说明其他栏目未尽事项,包括外来党员的先进事迹或犯有错误等情况。

  流动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党员外出后,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党员继续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党员返回后,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内容,听取党员汇报外出期间的工作和思想情况,详细了解他们外出期间的表现。通常情况下,党组织每年至少应查验一次外出党员所持的《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满3年的,应及时换发新证。党员外出期间,如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且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自行脱党处理。党员私自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实验小学出国、出境党员的管理

  1.因私出国、去港澳台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组织关系的处理。

  1)短期请假出国或去港澳台探亲或办理私事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2)出国或去港澳台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境以后即停止党籍,其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以保存备查。

  3)党员出境逾期(包括续假)一年以上未归者,其组织关系及档案材料转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以保存备查。

  4)经批准出境定居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不保留其预备党员资格。

  5)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在学成回国之前,其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6)党员本人在出国、出境之前提出要求退党的,可按党章规定办理退党手续。

  2.因私出国或去港澳台地区回来后的党员的组织关系的处理。

  1)党员如期回国,应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出境期间的情况,党组织也要主动关心了解他们在外的情况,如无问题,即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2)党员超过假期回国,本人要向党组织申诉理由,经过审查,如理由正当且又无问题者,即可恢复其组织生活。无故超假半年左右,或有一般性错误的党员,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在必要时也可给予适当的处分,待本人有了认识时,也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3)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的党员,一般不能恢复其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如发现有严重问题者,经审查,如情况属实,要严肃处理,有的还要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

  3.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学成回国后其组织生活问题的处理。

  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在其学成回国后,由本人提出恢复其组织生活的申请,经所在单位党委审查,如证明其在国外期间确无问题,可以恢复其组织生活。如果是预备党员,其在境外学习期间表现良好,可以按期转正。

实验小学党组织对外出党员的管理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及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深入,党员流动的数量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流动的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问题作出了如下规定: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所  

在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时间在36个月的,应出具党员证明信,由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负责安排其参加党的有关活动。党员应及时主动与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联系,转递党员组织关系。

  (2)党员短期外出3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通过适当的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活动情况,按时交纳党费。

  (3)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的,原所在党组织应在他们中建立党小组或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对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应同时出具有关证明,委托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负责管理这些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应继续同他们保持联系。

  (4)外来经商党员较多的集贸市场,应在这部分党员中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根据不同情况,这些党支部或党小组,可由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也可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党组织或个体劳动者协会党组织领导。

  (5)党员要求流动应向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提出申请,凡符合人员流动有关政策规定的,党组织应予以同意并及时为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6)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流动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在人员流动过程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收缴党费。

  (7)在人员流动问题上,因单位与单位或单位与个人发生争议,而提交仲裁机构或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仲裁的,有关单位党组织应根据仲裁结论确定是否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8)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涉及党籍处理的,应慎重对待。

  (9)在党员流动中,没有转来党组织关系或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的,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10)凡是按照规定转来党组织关系的,有关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应予接纳,不应拒绝接收。

  (11)以上各项适用于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

实验小学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应谨慎保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2、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

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的内容:(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本人政治历史情况;(3)“文化大革命”期间的表现;(4)一九八九年北京发生政治风波期间的表现;(5)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4、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5、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是:(1)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2)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3)上级团组织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基层团委书记根据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党组织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6、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先在党小组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了解等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7、进行吸收预备党员公示。党支部将经上级党委审查同意的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在召开支部大会前15天,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审核、调查,并在5天内形成审理意见。党支部要将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党组织审核、调查情况向支委会、支部大会通报,作为被反映对象能否成为预备党员的重要依据。党支部将公示内容和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处理结果汇总整理归档,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三、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

  1、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其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政治历史情况、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2)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3)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优缺点,以及自己怎样努力做到从思想上入党。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必须如实写清楚,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向党组织提供线索,帮助党组织查证。

  2、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的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内容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入党志愿书》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并贴辖谝淮缑夤谙嗥?br>3、正式党员两人负责介绍。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期间,不能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以由入党申请人在对自己了解的同志中找,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并通知入党申请人。入党介绍人的工作:考察被介绍人的历史和现状;做好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填写自己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时,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被介绍人成为预备党员以后,介绍人仍要继续进行教育帮助。

  4、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作出决议。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支部大会程序:(1)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学习党章的体会、入党动机、需要说明的问题、本人主要优缺点等。(2)介绍人介绍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及提出自己的意见。(3)入党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小组介绍培养、教育、考察情况。(4)支部委员会对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提出意见。(5)到会的党员对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充分发表意见。(6)入党申请人谈自己对大家所提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7)出席会议的全体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入党申请人不必退场。

  支部大会通过了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决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入党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支部大会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本支部党员人数,应到和实到党员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时赞成、不赞成、弃权的人(票)数各多少,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5、上级党组织批准

  支部大会作出同意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要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组织审批前,要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超过六个月党委尚未审批的,应退回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未经复议,党委不能审批。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复议之日算起。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程序是: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开会词;宣誓人宣誓;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党员代表讲话;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

  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程序

  (1)本人申请。预备期满时,应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其内容:第一部分简况。说明自己是什么时候被批准入党的,什么时候预备期满,并正式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第二部分写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第三部分写今后的努力方向。

         (2)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程序与吸收预备党员同)

  (3)党小组讨论。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进行讨论,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4)支部委员会审查。综合分析该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形成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5)支部大会讨论。程序:预备党员汇报在预备期的表现;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支部委员会提出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全体党员进行讨论;支部大会表决,表决办法同讨论吸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表决办法相同。支部大会决议内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党员出席会议的情况、表决情况、时间。

  (5)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大会结束后,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审批后,党支部书记或支委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龄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地支部上一级党组织保存。

实验小学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的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疑聚力和战斗力。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可结合年度党建工作总结进行。

  1、学习教育阶段。着重进行党章、邓小平理论的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2、自我评价阶段。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好个人自评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开展自我批评。党员之间互评,认真开展批评。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评议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三个档次。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正式组织意见。

  5、表彰、处理阶段。对表现好的党员进行表扬。对优秀党员给予表彰或报上级党委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三、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那丧失了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人。其主要表现是:

  1、共产主义信念发生动摇,不愿履行党员义务。

  2、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3、忘记了党的宗旨,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4、工作、生产不积极、不认真、疲沓拖拉,敷衍了事;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本职任务。

  5、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开展斗争,甚至当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等等。

  四、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的必要措施,也是党员队伍建立正常的进出口机制,坚持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处置不合格党员,要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 

  1、清除腐败分子。对违法违纪、贪污受贿、敲诈勒索、腐化堕落、以权谋私、严重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内腐败分子,必须采取坚决清除的方针,发现一个清除一个。对违犯党纪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规定,给予党纪处分,不能以组织处置方式代替党纪处分。

  2、劝退。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退时要对其表现进行全面的、历史的分析,弄清其消极落后的原因,有没有转变的可能,是否确实符合党章规定的劝退条件,实事求是地作出决定。劝党员退党,要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应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给予除名处理。处理党员自行脱党问题时,关键是看有没有“正当理由”和是否“连续六个月”这两个条件。党组织在发现党员有脱党行为时,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而不要等到六个月以后才去过问处理。如果本人不接受教育,坚持不改,则应按照党章规定处理。

  4、限期整改。适用于虽然属于不合格党员,但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行动的人。对不合格党员作出限期改正的处置,必须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限期改正的时限为一年。限期改正期满时,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认为其仍未改正缺点错误,仍未达到合格党员的条件,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一般不再延长限期改正时间。

  5、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不能做劝退处理,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有的可以延长预备期;有的可以在预备期满时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退党。党组织对党员的退党要求应按以下原则处理:①尊重党员的退党权利,允许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如果改变了自己的信仰,或由于其他种种原因,不愿继续做一个共产党员而要求退党,党组织应予批准。②党员要求退党,应书面向党组织提出。③党组织应弄清原因,区别处理。对于平时表现很好,只因有模糊认识或一时冲动提出退党,事后又主动撤回退党申请的,可以不做退党处理。但应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是预备党员的,可延长其预备期。对于那些缺乏革命意志,对共产主义事业丧失信心,或者消极落后,或个人主义膨胀,不愿接受党的监督和纪律约束的党员要求退党,应当及时作出批准退党的处理,对犯有严重错误需要开除党藉的,尽管本人提出退党,也不能按退党处理,而应按照党的纪律开除其党藉。④党员要求退党,党组织不要强行挽留,应尊重其意愿予以批准。⑤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退党以后,党组织仍应从政治上关心帮助他们,不要岐视和排斥,要鼓励他们做个好公民。

五、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程序

  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①对初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并形成综合性写实材料,包括:党员简况、主要问题、评议意见、本人态度等。②支部委员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并听取被处置对象的意见。③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处置决定,并将处置决定、核实材料报党委审批。④上级党委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材料,经过充分讨论后作出决定。⑤党支部收到党委批复后,要及时找被处置对象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党委决定。

  六、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注意区分的界限

  ①注意把不善于学习,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抵触,不认真履行、执行同已经丧失共产主义信仰和党性立场,反对或抵制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正确决议区 

 别开来。②注意把由于党组织不健全或软弱涣散造成党员不能履行义务,同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义务区别开来。③注意把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所限造成工作上的损失或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质不好,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区别开来。④注意把因年老体弱长期患病等实际困难,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能经常参加党的活动,同革命意志衰退,不起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七、民主评议党员材料的处理

  被上级党组织表彰为优秀党员,不合格党员受到组织处置的,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有关材料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其他党员的有关评议材料不存入本人档案,由党支部保存一段时间后销毁。

 

实验小学档案管理制度

  目录

 

  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

  档案鉴定制度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档案复制制度

  档案统计制度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档案销毁制度

  

实验小学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分管档案工作的局领导职责

  1、组织全局性的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活动。

  2、加强对局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局的整体发展计划,列入局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和局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3、关心档案工作和档案室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局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局档案员职责

  1、贯彻实施《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等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对各有关处室形成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收集出国考察人员应当归档的有关材料和照片,收集领导同志外出开会的发言材料和带回的带有密级的材料。

  4、负责管理全局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并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需要提供服务。

  5、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统计材料。

  6、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三、分管档案工作的各处(室)领导职责

  1、配备具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2、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每半年研究一次档案工作),帮助专(兼)职档案人员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3、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档案法规,执行局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4、疏通渠道,严格制度,督促有关人员注意平时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积极配合专(兼)职档案人员的归档工作。

  5、协同档案室监督、检查本单位文件材料预立卷、整理组卷、归档验收及档案鉴定工作。

  6、负责检查本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履行档案岗位职责情况。

  四、各处、室专(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2、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4、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5、主动 接收局档案员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

  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7、按档案室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并编制检索工具。

  8、按归档时间向档案室提供档案目录和统计年报表。

实验小学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

  一、收集归档范围

  本机关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上级和下级送来的与本机关关系很密切的文件材料(包括公文、电报簿册、书信、会议、电话记录、图纸、登记表、报表、名册、奖品、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下同)都属收集归档范围,应按规定的范围、时间和要求交本部门资料员或综合档案室归档。

  ()本级文件

  1、各种代表会议、工作会议、专业会议、各级干部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2、工作计划、规定、方案、安排、总结、小结、汇报、简报、通报、通知。 

 3、各种综合的或专题的调查、检查、考察等报告。

  4、向上级请示,与其他单位的来往文书,对下级的指示、批复、通知。

  5、各项决定、决议、规定、标准、规范、条例、办法、制度、守则、要求。  

6、各级领导的报告、讲话、发言稿或提纲、记录。

  7、反映生产、基建、科研设备、工艺情况底图、蓝图及文字材料。

  8、各种报表、名册、登记表、簿册、数据、凭证。

  9、反映本机关、本地区重要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      10、电报、重要电话记录、机关工作日记。

  11、年鉴、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基本情况综合。

  12、本机关制发的奖状、奖证、奖章、奖旗、奖品。

  13、有关房产、财产、物资、档案、债权、捐赠等的凭证,发放各种证明、证件存根。

  14、已故人员资料。

  15、重要的人民来信及处理材料。

  16、本机关编辑、出版的书刊、资料样板。

  17、本机关(包括上报和下批)干部任免、呈批表、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团干部名册、年终统计、报表、干部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离休、抚恤等审批表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

  ()上级文件材料

  1、上级(包括各部门及派驻本机关的调查组、检查组、工作组,下同)有关本机关、本地区工作或问题的决定、决议、指示、批复及调查、检查、经验材料。

  2、各级领导同志、国际友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本机关、本地区时的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录音、录像。

  3、上级发给本机关的奖状、奖册、奖章、奖旗、奖品。

  4、上级报刊刊载有关本机关、本地区情况的文章。

   ()同级文件材料

  1、有关单位与本机关联合召开会议,共同进行工作,协作查处案件或问题共同署名的文件材料。

  2、有关单位与本机关签订的合同、合约、协议。

  3、有关单位与本机关涉及比较重要的工作或问题的来往文书。

  4、有关单位发来的重要的、需要执行的方针、政策性文件。()下级文件材料

  1、年季度工作总结、重要的专题工作总结。

  2、重要的调查报告、检查报告、典型材料,比较重要的工作经验、重要的请示、法规性的备案文件。

  3、重要的名册、登记表。

  4、大事记、基本情况汇编、基础数字汇编。

  二、归档份数

  文书档案一式两份,其中正文和签发稿各一份作存档用,一份作文件汇编用。

  三、归档时间和方法

  ()凡经过打字室打印的文件,打印好后由打字员收集,交文书档案员归档。  ()凡各部门发出的文件,由各部门办公室的有关人员收集,交由综合档案室归档。

  ()一项工作已完成时(包括一项已完成或一个会议已结束,一个问题已解决,一件案件已处理等),由各部门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将进行该项工作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系统整理后送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外出开会、考察、学习、参观形成或带回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在该项活动结束时交由文书档案员归档。

  ()年度工作总结、各种年报、党员、干部名册,应于翌年一月底前交文书档案归档。

  ()每年的二月底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归档,各部门要把上一年应归档而未归档的全部文件材料移交综合档案室归档。四、归档要求

  ()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由各办线资料员收集全齐。

  ()正文与底稿(签发稿)主件或附件、请示与批复、来文与复文一起归档。

  ()归档文件材料注意:检查应盖公章是否盖了,文件没有标题应加上标题,内容、摘要、文件没有标明日期的要标上日期。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是原稿原件,不得用复制件。

  ()归档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要一一写上文字说明。

  ()凡是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经过初步整理,把同一具体问题的文件材料集中在一起,按文件的先后形成排列好。

实验小学档案鉴定制度

  1、档案鉴定工作,是甄别和判定档案的价值,并据以确定档案“存毁”的工作。

  2、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全面观点、坚持历史观点、坚持发展观点。

  3、档案鉴定,必须按照党和国家制定的鉴定工作原则和鉴定标准进行。

 4、档案鉴定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一般应有领导、专业人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的鉴定小组负责进行。

  5、凡是经过认真的鉴定,判定为保存或销毁的档案,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好鉴定手续。

  6、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决定档案命运的工作,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肃、慎重地对待鉴定工作,严格遵守档案鉴定工作制度。

实验小学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搞好各门类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本单位各部门借阅档案,必须按照单位制定的各门类档案借阅管理标准办理借阅手续。

  2、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3、机密、秘密、绝密档案借阅一律按照《档案安全保密标准》中的要求办理。

  4、查阅各门类档案应在阅览室内进行,不划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毁等。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6、凡私自抄录、摄、描绘、折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现行责任。

实验小学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一、档案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企业各门类档案本身具有机要性质,因此,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凡是利用档案,必须经档案人员提供,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

  三、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制度办理手续,限期使用,按期返还,返还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四、利用绝密、机密档案以及引进技术资料、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新产品、新工艺等技术文件材料,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严禁提供利用。

  五、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介绍信经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复制档案和外供图纸和技术文件,统一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严格按照审批手续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对于擅自向外转借、提供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等档案材料者,必须追查责任,对于严重损害国家和我公司利益者,要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六、停产或已生产完毕的产品图纸和技术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经鉴定审批拟销毁的档案资料,统一按公司下文件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组织回收,统一销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处理或自行销毁。

   七、发现有关泄密事件,应立即报告,及时追查。

  八、不允许传抄、自行翻印机密文件和带密级的档案材料。

  九、不允许将机密文件带回家中和到领导办公室随意翻阅文件。严禁携带机密文件、档案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十、单位领导和保密小组要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严防失密、泄密发生。

  

实验小学档案复制制度

  1、本单位工因工作需要复制一般文件材料时要经档案室审批;本单位工复制本职工作范围以外的档案,需经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复制机密档案材料(局会议记录等)须经局档案员和分管档案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方可复制。

  2、外单位一般不予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应持单位介绍信,经档案员同意方可复制。

  3、复制后要及时进行登记。

实验小学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是以档案工作中大量的现象为对象,以表格、数字的形式揭示档案和档案工作中诸现象的现状、发展过程及其一般规律性的工作。

  2、统计作用。档案统计工作,为制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开展档案科学研究,进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提供科学的依据。

  3、统计内容。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状况,以及档案的构成、利用、机构和人员等情况的基本统计和其他专门统计。

  4、统计任务。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5、统计对象。对档案实体及其管理状况的统计和档案事业的组织与管理现状的统计。

  6、统计方法。档案统计工作,必须把零星的个别的原始资料,进行综合整理,使之成为能反映整体现象的资料,再进行分析和研究,总结出典型性的经验教训,以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

  7、按期统计。平时必须积极收集资料,做好单项的统计;半年必须做好各项工作的初步统计;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统计。

  8、专人统计。配备统计人员,熟悉统计业务;掌握统计资料,数字统计连贯;准确统计数字,按时统计上报。

实验小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保管工作,是采用一定的技术设备、措施和方法,对档案实行科学保管和保护,防治档案损毁,延长档案寿命,维护档案安全。

  2、按专业类项进行保管,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以利于档案的保护管

  3、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做好档案“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4、加强库房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购置先进设备,改善库房管理条件;引用先进科学技术,实行科学管理。

  5、库房要保持温度在摄氏14-24°C,相对湿度在45-60%之内;保持清洁干净,做到无尘、无虫、无鼠、无有害气体污染。

  6、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到天天打扫卫生,每天上下班各检查一次温湿度,每月清理二次档案柜卫生,发现有字迹褪变和纸张破损的案卷,及时进行抢救。

  7、接交进馆的档案,要认真清点,履行签字接交手续;档案外借,要认真清点,履行批准手续,并保证按期归还;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库房,以防意外;在库房里不准吸烟。

实验小学档案销毁制度

  1、档案的销毁,是指对没有保存价值的不归档文件和保管期限已满无须继续保存的档案进行销毁处理。

  2、档案销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档案销毁的标准,严格进行鉴定。

  3、经过鉴定确需销毁的档案,必须写出销毁档案内容分析报告,列出档案销毁清册。

  4、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履行批准手续。

  5、批准销毁的档案,应及时送造纸厂化为纸浆或焚毁,且要有两人鉴销;销毁完毕,鉴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写明某曰已销毁并签名盖章。

  6、档案的销毁,必须在相应的《案卷目录》、《档案总登记簿》和《案卷目录登记簿》上注明“已销毁”。

实验小学档案保密制度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二、严格执行三密文件登记签字制度,否则,不得传递秘密文件、资料。

  三、不将秘密文件、资料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四、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回家,不得将秘密文件、档案资料给家属、子女阅读。

  五、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观、浏览、探亲、访友、办私事。

  六、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传抄秘密文件、资料。

  七、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内容。

  八、不在普通电话中谈论秘密事项和不用普通邮件寄发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秘密文件、资料、笔记本,不得私自销毁秘密文件、资料。 

  十、不隐瞒失密、泄密事故;保密检查不敷衍,不马虎。

 

实验小学

吸收预备党员招开支部大会程序

一.程序:

1、申请入党人读《入党志愿书》,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通报群众调查意见;

5、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6、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7、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8、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9、申请入党谈表决后的感想。

二.注意事项:

1、实到正式党员必须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为通过;

5、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明应到和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 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6、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如党章学习小组情况、学校党校学习结业证书、思想 汇报)和考察材料、学生的学习成绩报党委审批。

 

      

实验小学党支

部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大会程序(试行)

一、会前准备

      第一条  在召开支部大会前,采取公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拟讨论发展对象的意见,全面了解其表现情况。

      第二条  对拟讨论发展对象本人历史、现实表现、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培养教育考察程序及手续、《入党志愿书》等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第三条  党支部负责人或组织委员应同拟讨论发展对象进行谈话,进一步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第四条  党支部委员会根据考察、审查情况,确定提交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对象后,向党总支提出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吸收预备党员的报告,经党总支同意后,召开党支部大会。

      第五条  党支部委员会向党总支提交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吸收预备党员的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召开支部大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及人数;

      (二)支部大会拟讨论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表现、培养教育考察及履行手续的情况;

      (三)支部委员会的意见;

      (四)其它需要向党总支说明的事项。

      第六条  党总支同意召开支部大会后,党支部应作好会议材料的准备工作。支部大会讨论吸收预备党员的会议材料主要有《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审查表》、入党前集中培训材料、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的政治审查材料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材料。

      第七条  参加支部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大会的人员范围:党支部全体党员、讨论的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可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列席会议。

      二、党支部大会的召开

      第八条  党支部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委员负责作好会议记录。

      第九条  大会正式开始前,应认真清点到会人员情况并作好记录。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的一半,才能召开支部大会。

      第十条  会议正式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介绍会议议题,通报支部确定发展对象的情况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十一条  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十二条  第一、第二介绍人依次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并对是否同意吸收其为预备党员发表意见。

      第十三条  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说明发展对象考察及审查的情况。

      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政治历史情况、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其它需向支部大会说明的情况。

      第十四条  参加支部大会的党员对发展对象进行充分讨论,对能否吸收为预备党员发表意见。

      每个党员都应以对党、对发展对象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肯定其优点,指出其主要缺点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第十五条  入党介绍人、党支部委员及发展对象,对党员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

      第十六条  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表达对大家所提意见的认识及今后的决心。

      第十七条  有表决权的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讨论二人以上的,必须逐个讨论和逐个表决。

      第十八条  在讨论中,出现下列情况,暂时不宜进行表决:

      (一)持不同意见人数相当;

      (二)持反对意见人数虽然少,但其所反映问题重大或党组织认为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

      (三)其它不宜立即进行表决的。

      第十九条  对暂时不宜表决的,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处理:

      (一)经党组织调查核实,认为不影响讨论发展的,应及时召开下一次党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二)经组织调查核实,认为不能讨论发展的,可分别作出不发展或延长培养教育考察时间等处理。

      第二十条  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吸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并当场宣读。

      三、会后工作

      第二十一条  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及时将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决议内容主要包括召开党支部大会的时间、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党支部大会讨论的主要意见、发展对象的主要优缺点、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的票数)等。

      第二十二条  及时整理材料,在三天内报党总支审查。

      第二十三条  整理有关材料及时归档。

实验小学党支部党风建设制度 

    1、全体党员要无条件地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2、全体党员要精诚团结,携手合作,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计较个人利益得失,维护安定团结大局。

    3、全体党员要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要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改革之中。

    4、全体党员在任何时刻、任何地方都要注意为人师表。

    5、全体党员要自觉投入到“特区干部好作风”建设活动中去,增强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建设。

    6、全体党员要站稳立场,敢于善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在人民生命财产遭到严重威胁时,敢于挺身而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实验小学党支部党纪建设制度

  严格的纪律是我党重要的建党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它政党的重要标志之一,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全体党员要模范地执行党的纪律,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1、全体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财经纪律、人事纪律、职业纪律等。

    2、全体党员要严格遵守社会公德,做到在党内是好党员,在校内是好教师,在社会上是好公民。

    3、全体党员要严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实验小学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员教育制度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行动上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积极参加局党委、支部举办的一系列活动,在活动中理论联系实际,争创先进。

3、围绕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针对不同情况开展教育,以科学发展观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坚定性和原则性,不断增强党性观念。

    4、坚持每月一次进行党课教育。每次党课做到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党课内容体现现实性和针对性。

    5、坚持每月第一个星期一党员活动制度,全年保证活动不少于10次。

    6、在活动和教育中坚持表扬先进、督促后进,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争做一名合格党员。 

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全体党员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每位党员必须确定1-2人为联系对象,在支部统一领导下开展有效工作。

    2、联系对象由党员同志自定并及时报支部备案,如要更换,党员应及时报支部登记。

    3、党员必须经常对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联系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意见和有关问题,并提出参考建议。

    4、对要求入党同志经常予以特别帮助和教育,如实向支部反映他们的有关情况,便于支部开展发展工作。

    5、定期进行联系对象工作方面的总结,好的经验由支部向上级推荐并予以表扬鼓励。

    6、对联系对象工作比较差的党员同志,支部有责任提出批评,并提出具体改进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三、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1、坚持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支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设,加强支部的建设。

    2、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在民主生活中必须充分履行党员权利义务,支部对党员的每条建议必须认真对待和虚心听取,合理的力求采纳并落实改进措施。

    3、民主生活会前支委要认真讨论、作好准备,力求使民主生活会开得有成效。

    4、在民主生活上全体同志力求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民主生活要紧紧抓住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抓住党风政纪建设、支部组织和作风建设。(包括特区干部好作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内容)。

    6、民主生活会要作好记录,会后支部要如实向党委反映和汇报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四、组织建设制度 

1、要加强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分工协作,加强党性观念,团结一致,踏实工作。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管理水平,增强领导集体的战斗力。

    2、全体党员同志在工作实践中要时刻记住党员应尽的义务。不断增强组织观念,按时缴纳党费,过好组织生活。

    3、抓好后备干部的队伍建设。要求建立一本后备干部名册,并积极做好党内外后备干部和妇女干部的推荐和培养工作。

    4、严格把握发展程序,坚持党员标准,按“十六字”方针稳妥地发展新党员,注意和吸收教师中的优秀分子入党,以保持执政党的高质量和先进性。

五、党建工作检查考评制度

    1、支部和全体党员同志年初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制订本年度集体和个人党建工作目标、计划和任务。

    2、支部要积极参加每年党建工作大检查,认真总结本支部年度党建工作情况,向党员和上级党组织汇报。

    3、支部平时要重视对党员同志的工作检查和考评,一般应结合在教育教学检查工作中进行。

    4、党建工作的检查和考评必须同争先创优活动、评选先进教师活动和与考核奖励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每年评一次先进党员,上报局党委,予以大力表彰。

    5、支部要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争创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党支部。

六、“三会一课”制度

    1、一般一学期召开两次支部党员大会。学期初讨论本学期支部活动计划,学期末总结支部工作。

    2、支委会活动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主要是讨论安排每月第一个星期一的活动内容和其它有关支部工作。 

3、每月上一次党课。要求全体党员参加党课学习,不得随便缺席。支部应充分准备党课内容,把党课作为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提高思想素质、组织观念的好机会。每次党课活动都要作好记录。

    七、工作汇报制度

    1、党支部向党员汇报工作制。

为了使党员了解、监督和支持支部工作,增进工作透明度,支部书记应把一个阶段(一般以一学期为准)的主要工作情况和要进行的重大决策向全体党员汇报,请党员评议、检查,增强党员参政议事意识,使党员明确工作方向和应尽的义务,共同搞好学校各项工作。

    2、党员向支部汇报工作制。

为了使党员同志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支部要求每位党员一学期对照党员标准和权利义务,认真总结,向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上的有关情况,以便互相促进、互相提高。

    3、支部找入党对象谈话制。

    支部要经常了解入党对象的各方面情况,有的放矢地找入党对象谈话,提出目标要求,鼓励他们积极工作,树立威性,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八、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加强管理的重要措施,有利于调动和激发党员的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也是消除腐败现象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的一种有效办法。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上级党委的统一安排下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根据学校特点进行完善和补充。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要严格按以下步骤进行:

⑴学习教育   ⑵自我评价   ⑶民主评议   ⑷组织考察评定   ⑸表彰和处理

   4、党员要根据上级和本支部要求,认真写好自我管理目标。

九、党纪建设制度

    严格的纪律是我党重要的建党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它政党的重要标志之一,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全体党员要模范地执行党的纪律,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1、全体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财经纪律、人事纪律、职业纪律等。

    2、全体党员要严格遵守社会公德,做到在党内是好党员,在校内是好教师,在社会上是好公民。

    3、全体党员要严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4、准时参加党组织的所有会议和一切活动,按时交纳党费。承担党员的所有义务,充分利用好党员的一切权利。

    5、全体党员要积极投入到社会主义的三个文明建设之中去。特别要注意精神文明建设,严禁参加赌博和迷信活动。

    6、全体党员要严格执行组织决议,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在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十、党风建设制度

    1、全体党员要无条件地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2、全体党员要精诚团结,携手合作,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计较个人利益得失,维护安定团结大局。

    3、全体党员要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要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改革之中。

    4、全体党员在任何时刻、任何地方都要注意为人师表。

    5、全体党员要自觉投入到“特区干部好作风”建设活动中去,增强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建设。

    6、全体党员要站稳立场,敢于善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在人民生命财产遭到严重威胁时,敢于挺身而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十一、廉政建设制度

    廉政建设是党对每个党员提出的一个具体而现实的要求。

    1、全体党员同志要严于律己,在任何时候都要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2、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不能损公肥私,以公济私,违反财经纪律,要为学校节约每一分线、用好每一分钱。

    3、全体党员要把好学校收费关,严格按上级规定收费,做到不乱收费、不乱用费,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形象。

    4、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第一线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争取工作的主动权。

    5、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不搞浮夸。努力为党的教育事业,为人民多办好事、多办实事。

十二、党内监察制度

    1、党支部成立监察小组,组长由何云同志担任,组员有华桂鸿和郑悦绚同志担任,监察小组负责党内的监察工作。

    2、支部协助监察小组开展工作,及时对犯错误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帮助其改正错误,错误严重的要按党纪党规给予必要的恰如其分的处分。

    3、全体党员有权监督支部的工作,对支部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如果批评和建议无效,可以直接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提出处理要求。严禁打击报复反映人。

    4、全体党员同心协力,共同搞好本支部的监察工作。

 

实验小学党支部学习制度

  1、每周星期一下午集中学习《党章》、《宪法》、政策、路线、方针,传达党内文件,并做好学习笔记。

  2、积极宣传和搞好办公室建设,主动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支部要带头自觉参加总支安排的学习任务,安排时间和地点集中学习。

  4、定期联系所负责部门工作,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支部成员每月进行一次学习思想汇报,如遇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实验小学党支部工作汇报制                  1、党支部向党员汇报工作制。

为了使党员了解、监督和支持支部工作,增进工作透明度,支部书记应把一个阶段(一般以一学期为准)的主要工作情况和要进行的重大决策向全体党员汇报,请党员评议、检查,增强党员参政议事意识,使党员明确工作方向和应尽的义务,共同搞好学校各项工作。

          2、党员向支部汇报工作制。

为了使党员同志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支部要求每位党员一学期对照党员标准和权利义务,认真总结,向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上的有关情况,以便互相促进、互相提高。

         3、支部找入党对象谈话制。

 支部要经常了解入党对象的各方面情况,有的放矢地找入党对象谈话,提出目标要求,鼓励他们积极工作,树立威性,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实验小学党支部决策程序制度

㈠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

1、校长出题;

2、有关处室部制定方案;

3、党支部讨论提出意见;

4、校长决策;

5、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

㈡干部任免程序。

1、党支部推荐或校长提名;

2、人事干部组织考察;

3、党政主要领导通气;

4、党支部会集体讨论决定。

㈢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

1、校长提出资金使用用途、数额、资金来源、使用原则的设想。

2、党政主要领导通气;

3、党支部集体讨论、提出意见;

4、校长决策。

 

 

 

 

 

实验小学党支部廉政建设制度

  廉政建设是党对每个党员提出的一个具体而现实的要求。

  1、全体党员同志要严于律己,在任何时候都要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2、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不能损公肥私,以公济私,违反财经纪律,要为学校节约每一分线、用好每一分钱。

   3、全体党员要把好学校收费关,严格按上级规定收费,做到不乱收费、不乱用费,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形象。

   4、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第一线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争取工作的主动权。

   5、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不搞浮夸。努力为党的教育事业,为人民多办好事、多办实事。

 

 

实验小学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是以党员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勇于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为进一步规范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作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望各党支部参照执行。

  一、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一般在期末集中组织生活中安排专门时间进行。根据需要,民主生活会也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召集,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党员参加。因故缺席的成员应提交书面发言,由其他同志在会上宣读,列入会议记录,书记或副书记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的同志。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除参加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外,也要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主要结合半年来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及个人工作、思想情况,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的要求,从党员的党性、党风、党员先进性等方面,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四、民主生活会的准备

  根据本单位中心工作或工作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要围绕民主生活会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书记、副书记、支委成员个别谈心,交换意见,征求本单位和上级党组织意见,就一些重要问题初步统一认识,于会前转告参加会议的党员同志或会上通报。

  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和要求,须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以便进行认真准备。

  民主生活会前,要将开会的日期、内容报告上级党组织。

  五、民主生活会的主持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书记、副书记不能缺席。

  书记、副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严于责己,真心诚意地欢迎批评,又要引导大家敞开思想,互相帮助,把民主生活会真正开成解决问题的会,切忌图形式,走过场。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研究会或评功摆好会。

  六、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解决党内部的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加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必须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做到会下谈心解疙瘩,会上集中议大事。党员要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敞开思想,畅所欲言;要严于解剖自己,主动检讨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上的缺点和错误,诚恳接受别人的批评和帮助;开展批评要与人为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防止在细小问题上纠缠不休;相互间有意见,可以开展个别谈心,或者把问题摆在桌面上,通过交换看法和意见来解决,不搞自由主义;要遵守民主生活会的纪律,不许歪曲和夸大事实真相,不许压制批评和对批评者打击报复,不许把党组织内部交流思想的情况向外泄漏。

  七、民主生活会提出问题的处理

  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级党组织解决,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属于违反党纪、政纪的,应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交校纪检及相关部门查处。

  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或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书记、副书记的责任。

  八、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

  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上一级组织报送会议情况和发言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措施对于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整改措施,可用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九、民主生活会的检查指导

  执行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制。

  下级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时,上级党组织要尽可能派人参加,掌握情况,进行指导。上级组织对所属单位执行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应进行检查、通报,总结交流经验,纠正存在问题。对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而不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对于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应给与批评教育。

实验小学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好地促进学校的发展,根据市教育工委《关于学校党组织开展党员目标管理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党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目标管理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党支部委员组成,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

  二、考核内容

  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为6个方面的工作(共计100)

  ()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好;

  ()活动正常,制度保障好;

  ()围绕中心,服务意识好;

  ()廉洁干事,工作作风好;

  ()群众信任,党员队伍好;

  ()领导重视,党建环境好。

  三、考核办法

  ()党支部负责对所辖党小组的考核,并报教育党工委备案。各党小组负责对党员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比优秀党员的依据之一。

  ()对考核内容中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较大问题向党支部书记汇报,并已主动采取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可从轻扣分或不予扣分。考核中对加分项目应提出具体事例,加分部分不计入等级考核分,但可作年终评比先进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四、考核程序

  ()党支部党员每半年应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打分,并对加分和扣分项目进行说明,在下半年1230日前将自查情况各党小组将党员的本年度考核结果书面报党支部组织委员。

  ()党支部组织委员对考核材料整理、汇总后交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根据检查结果对照考核内容对各党员进行逐项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

  ()考核意见经党支部书记审核后,确定各党支部党员的考核结果。

  ()党支部考核小组在下年度第一月上旬前对各党员考核完毕,并将考核结果反馈到党支部全体党员。

 

  五、考核等级及公布

  党支部党员的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总分(不含加分)97分以上为优秀,9096分为合格,8689分为基本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年度在党支部公示栏中予以公布。

   

实验小学党支部组织建设制度

1、要加强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分工协作,加强党性观念,团结一致,踏实工作。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管理水平,增强领导集体的战斗力。

    2、全体党员同志在工作实践中要时刻记住党员应尽的义务。不断增强组织观念,按时缴纳党费,过好组织生活。

    3、抓好后备干部的队伍建设。要求建立一本后备干部名册,并积极做好党内外后备干部和妇女干部的推荐和培养工作。

    4、严格把握发展程序,坚持党员标准,按“十六字”方针稳妥地发展新党员,注意和吸收教师中的优秀分子入党,以保持执政党的高质量和先进性。

 

 

实验小学党支部会议制度制度

为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学校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促进党支部工作的民主化、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㈠党支委会。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程序、原则按校《党支部议事规则》办理。

㈡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按局党委要求的时间、内容,每年召开一次。

1、民主生活会前,根据上级的要求和领导班子的实际情况确定议题。同时,由纪检组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后转告出席人或在会上通报。

2、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日期、议题应提前35天告知出席人员,请到会人员按照议题要求,做好充分准备;另提前7天报告局有关部门。

3、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原则,按照会议的中心议题,各领导成员认真进行自我检查总结,注意抓住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自我批评,并本着与人为善的态度,通过开展批评,共同总结经验教训,达到共同提高目的。

4、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因故缺席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转告缺席人。

5、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由办公室根据整改的内容分门别类,属部门负责的,转交部门限期整改;属领导班子整改内容的,要召开专题会议,定出整改时间在教职工中通报。

6、办公室负责综合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需整改的内容,如实按期报告局有关部门。

㈢党建工作专题例会。

1、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

2、校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负责人参加。

3、会议内容:学习加强党建工作的文件,根据局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汇报各小组党建工作情况,分析全校党建工作形势。

4、组织委员应提前三天时间通知参加人员做好本学期党建工作小结。

5、根据各小组汇报的情况,党支部书记提出新学期工作的意见。

6、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布置党建工作计划。

㈣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制度,每半年一次。

1、校长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和监督,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工作。

2、工作报告由校长出题,办公室执笔,在听取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综合报告半年和年度的教学管理、财务开支、生产经营和学校建设等情况。

3、党支部会对校长的报告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实验小学党支部决策程序制度

㈠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

1、校长出题;

2、有关处室部制定方案;

3、党支部讨论提出意见;

4、校长决策;

5、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

㈡干部任免程序。

1、党支部推荐或校长提名;

2、人事干部组织考察;

3、党政主要领导通气;

4、党支部会集体讨论决定。

㈢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

1、校长提出资金使用用途、数额、资金来源、使用原则的设想。

2、党政主要领导通气;

3、党支部集体讨论、提出意见;

4、校长决策。

三、保证监督制度

㈠党支部书记参加校长办公会议,及时了解、掌握学校教学、行政工作和生产经营的情况,以便统一思想,提出有效的保证措施。

㈡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分学期进行,并在讨论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

㈢坚持每年进行一次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在班子内开展谈心,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检查整改情况。

㈣健全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通过党员干部对领导班子评议,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

㈤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党内双重组织生活。

四、校领导班子成员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㈠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编入党小组,既要按要求参加所在小组的组织生活,又要定期参加校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㈡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党的组织生活上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非党群众的监督。

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或小组的学习,如有事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规定请假。

五、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㈠领导成员之间要多联系,多沟通,互谅互让、互相帮助、互相爱护、互相支持,原则上每年结合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一次交心通气。

㈡密切党群关系。凡干部本人主动要求谈话的,各级领导成员要热情接待,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㈢凡遇下列情况,各级领导要进行必要的谈话:

1、干部的工作变动、职务升降、退休及受到上级表彰、奖励或批评处分时;

2、干部在工作中打不开局面,或遇到困难和挫折;对上级指示、决定执行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时;

3、干部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和思想作风方面发现问题,或群众对这些方面有所反映时;

4、对领导干部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后,需向本人通报情况、转达意见时。

㈣谈话的责任分工。中层干部由学校领导负责,其他干部原则上由所在部门的领导同志或分管该部门的校领导负责。

六、党员教育制度

㈠要把增强党性、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放在首位,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进行党员教育。

㈡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党性教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基础知识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提高党员素质的教育。

㈢党课是党员教育的主要方式之一。每学期要结合党在一段时期的中心工作,联系学校党员的思想实际,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党课由校党支部组织安排,可以邀请党外积极分子参加。对党课的到课率及党课的讨论情况,办公室要逐次进行登记检查。

㈣党员教育的方式要多样,可采取请人作报告、外出参观、运用典型、知识竞赛、进行传统教育等形式,增强教育效果。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80小时。

七、党员管理制度

㈠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在一般情况下,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及支委会。

㈡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所属的党员进行总结交流工作和思想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㈢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每年进行一次,评出优秀、合格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把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

㈣实际党员目标管理。党员担负的任务用具体目标分项确定下来,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评。

㈤党员要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没有特殊情况不准请假。要建立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登记本,每年汇总公布一次。

㈥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凡是集体外出有3名以上党员的应建立临时党组织,由原单位领导;短期分散外出一个月以上的党员,事先应向党支部报告和登记,做到外出的事由、时间、去向、驻地清楚,以便加强联系管理。

㈦党员要每月按规定的比例交纳一次党费。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应劝其退党。

以上各制度,由校党支部组织实施。

 

实验小学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制度

  创先争优”活动,即创建先进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是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创先争优”工作目标

  党支部要按照新的伟大工程总目标的要求,以“五个好”为目标,开展先进基层党支部创建活动。1、领导班子好。建设一个政治坚强、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好班子。2、党员队伍好。培养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好队伍。3、工作机制好。建立一套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解决自身矛盾的较科学、规范的好制度。4、群众反映好。形成一种勤奋好学、实事求是、清正廉洁、联系群众、艰苦奋斗的好作风。5、工作业绩好。创造一个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本部门、本单位业务工作和生产经营工作的好业绩。

  二、“创先争优”评比条件

  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地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2、能团结、带领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艰苦奋斗,开拓前进,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3、领导班子成员党性强、作风好、廉洁奉公、团结协调,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突出。4、善于开展生动活泼的思想政治工作,能经常有效地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党员能很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5、党内生活制度健全,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具有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地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2、刻苦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钻研业务,勤奋工作,在两个文明建设中作出了突出贡献。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廉洁奉公,顾全大局,具有为党和人民甘愿牺牲个人利益的无私奉献精神。4、模范地遵纪守法,勇于同一切不正之风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有效地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教育群众,受到党员和群众的尊敬和信赖。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积极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大成绩。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尽职尽责,积极完成党内分配的各项任务,关心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在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中效果显著。3、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团结同志,善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工作作风扎实,工作效率较高。4、党性强、作风正,廉洁奉公,严于律己,不谋私利,带头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斗争。

  三、“创先争优”评比方法

  “创先争优”活动每年由党支部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和党员目标管理进行一次分析、评比。县直党工委每两年评比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评比方法:1、召开党小组会,推荐本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初步名单,讨论本支部是否符合先进党组织条件。2、召开支委扩大会,由党小组汇报推荐情况,研究本支部“一先两优”推荐名单。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讨论通过“一先两优”表彰名单。报市教育党工委表彰的将登记表和先进事迹整理上报。

 

 

实验小学党支部议事规程

  为了加强学校党的领导,认真履行党支部职责,保证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

  1、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有关方针、政策及决议,研究本院的贯彻实施意见。

  2、审议学校改革方案学校,建设和发展的规划,每年度工作计划及经费决算,重要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等。

  3、研究学校支部党的思想、组织和加强教师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的问题,及时解决在党风、党纪、计划生育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4、研究干部的教育、管理、考察和监督工作,审议干部教师考察学习进修有关事项。

  5、研究院行政职能科室和业务科室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审议中层领导干部的任免和其他人事工作重大事宜,研究纪检、工会、共青团工作,审议党员违纪案件及重大事故的处理。

  二、议事的基本形式:

  1、支部议事的基本形式是:支委会、支委扩大会、党、政、工、团工作协调会。

  2、议事会议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1)定期召开的会议:支委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长例会原则上每年至少两次。

  (2)不定期召开的会议:支委扩大会议,党政工团协调会等。

  三、议事程序:

  1、提交

支部讨论研究的议程,由支部主要领导或有关方面提出。有关方面提出的议程,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搜集整理,经支部主要领导认可后,方可提交会议,党政工团协调会的议程由支部书记牵头,党政工团领导共同商定。

  2、已经确定的议程,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提前一天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并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有关方面的议程由议程提出单位负责汇报,在提出问题的同时提出解决办法。

  3、上述会议均由支部书记主持,若书记因故不在,由支部副书记代行职权。

  4、议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表不同意见,集思广益,作出正确决策。会议主持人应及时正确地归纳各方面意见并提出综合意见提请会议研究。凡需表决的议程须达到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讨论通过,方可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5、会后会议记录人负责向因故没有来参会的人员通报会议情况。

  6、党政工会主要领导应按工作职责范围,及时主动通报各自部门的情况,以加强协调配合。

  7、凡属支部议事决定的事项,均由支部书记负责组织、检查,考核、贯彻落实,组织委员要根据支部书记的意见,通知和督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实施进展和结果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报告支部。

  8、会议记录字迹清楚工整,内容要完整、齐全,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审核后交档案存放。

  四、议事纪律:

  1、召开支委会的时间一经确定,应到人员不得缺席,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须提前请假。若需变更会议时间,会议主持人应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

  2、严守秘密。会议进行情况及会议决定除需公布的内容外,与会人员不得泄漏。

  

实验小学党支部选举工作制度

 党支部的选举工作,主要指选举支部委员会和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

  坚持民主选举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组织,增强党的战斗力;有利于更好地发扬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有利于党的干部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有利于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性。

  一、学校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二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需延期或提前换届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任期内,支部书记、副书记缺额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补选,委员缺额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党员酝酿提出初步人选名单,上届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委员会,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经上届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由上届支部书记或上级党组织派人主持,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三、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委员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支部选举大会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80%,会议方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征得到会党员同意,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得票超过半数的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征得到会党员同意,从得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按多于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设立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选举结果,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党员大会上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四、选举的程序

  1、主持人报告出席大会的党员人数。说明本支部党员人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出席大会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

  2、宣布下一届支部委员会组成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

  3、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可由党员提名或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4、监票人检查票箱并贴上封条。

  5、分发选票。分发后,应请党员核对选票有无漏发、多发,并宣布分发选票的数字,多余的选票当场剪角作废。向选举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6、填写选票。选举人按选票说明的填写方法,填写好选票。对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上方空格内划“○”。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7、进行投票。先由监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由大会主持人投票,接着到会党员按座位顺序依次投票。缺席的党员不能委托别人代选,也不能预先投票。

  8、计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9、宣布选举结果。监票人报告被选举人的得票数,按得票多少为序。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

  10、选举结束后,将选票清点密封保存,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启封。

 

实验小学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与在职党员相同的津贴,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单独有的属福利性质的津贴,如护理费、特需费、交通费等,可不列入计算基数。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3000元以上者,交纳1%;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6、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7、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9、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0、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1、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由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2、遇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3、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管理

  1、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党支部统一使用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支部党费收缴登记簿》,把所有党员的工资总额、应交纳额、实际交纳金额记入《登记簿》。每个党员应于当月20日前把党费交纳给所在党支部。

  2、党费由党支部统一收齐,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前上缴党委在银行的党费专用帐户。

  3、党费上缴银行时,应填写三联单,直接到银行交款。然后将银行受理回单交基层党委,开具收据并贴在《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背面。

  4、党支部用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公布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基层党委每年检查、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并于翌年一月底前将情况报市教育党工委。

 

实验小学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目标管理考核目的及原则

  1、为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新办法,全面地、准确地、科学地评价各党支部的工作成效,加强对党支部的量化管理,逐步使党支部工作走向规范化,不断增强党支部的活力,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完成我院的中心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2、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本着,客观、可比,便于操作,的原则。

  3、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要把工作部署、工作指导、工作检查有机地统一起来,并将民主评议党支部的内容融于其中,也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依据。主要采取组织考核与党支部自评相结合,党内与党外互评相结合,全面考核与专题考核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掌握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各方式评价,最后得出考核结论,切实保证考核的实际效果。

  二、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1、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

  ●支委会组织健全,成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尽职尽责完成任务。

  ●认真搞好支委会思想作风建设,按时并有成效地开好支委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成员团结,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有计划地组织支委学习党委布置的各项学习内容,定期研究支部工作,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按要求召开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及进行工作总结。

●按要求以不同形式向党委报告工作。

  ●班子成员廉洁自律。

  2、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认真组织党员参加院党委安排的党课、党纪教育活动,出勤率达80%(以上(出差除外)

  ●党支部注意树立和宣传党员典型,用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带动多数党员在实践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支部坚持每两个月至少一次组织活动,组织活动主题明确,有考勤,有记录,形式多样,效果较好。

  ●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检查执行党的决议情况和保证中心任务完成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团结。 

  ●党支部坚持对外出党员提出要求,保证联系,跟踪管理;对流动党员及时办理党员流动证;党员退休要按时到组织部办理移交。

  ●党支部认真监督党员、党员干部执行中纪委、市科教纪工委、院纪委的有关规定,对违纪党员敢于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党纪处理,严肃党的纪律。

  3、发展党员工作

  ●认真贯彻“十六字方针”,积极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

  ●重视非党积极分子队伍建没,不断扩大积极分子队伍,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写实、发展等工作。

  ●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4、思想政治工作

  ●认真组织单位职—-工学习党委规定的学习内容,参学率达70%以上(出差除外),形式多样,方法灵活,效果较好。

  ●结合形势任务,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板报内容丰富,喜闻乐见,注意宣传好人好事,单位内有较强的正气。

  ●经常分析研究职工的思想动态和要求,解决好职工的思想认识和实际问题。

  ●不断总结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

  5、党政配合

  ●党支部认真参与本单位重要问题的研究和决策,保证决策正确可行。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支部委员会,听取行政领导通报工作情况,支持行政领导做好本单位各项工作。

  ●党政领导工作上相互支持,主动沟通情况,步调一致,团结协调。

  6、其它工作

  ●配合党委做好民主党派成员和其它统战成员的工作。

  ●领导并支持工会支会、共青团支部积极负责地开展工作

  ●做好本单位安全、保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生育工作。

  ●做好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的有关工作。

  三、目标管理考桉的步骤与方法

  1、自评。每年六月份各支部对半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检,填写好《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自评表》,每年十二月要对支部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两次自评表均报党委办公室备案。

  2、民主测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全年工作,邀请党外群众(含非党行政领导)代表参加。参加会议人员结合平时对支部工作了解的情况,填写《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表》,表中所列各项考核标准以优秀、较好、一般、差填写。

  3、组织考核。党委考核组年终通过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查阅支部会议记录、抽查个人学习笔记、座谈等形式对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考评,并结合平时对支部工作的了解掌握情况,填写《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表》,表中所列各项考核标准以优秀、较好、一般、差填写。

  4、日常抽检。主要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利用各种工作机会,了解支部有关工作情况。 

  5、专题抽检。主要利用一定时间,采取固定方式,对专项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汇总。考核组汇总《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表》,计算各支部考核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较好;7079分为一般;69分以下为差。经党委考核组讨论确定后,报党委办公室备案。考核结果每年底向全院总支、支部通报。考评结果将作为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评选的重要依据,由党委办公室直接报党委批准,不再另行评选。

  四、附则

  1、党总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3、本办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实验小学党支部

召开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程序

         一、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作汇报

       请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主要优点和存在的不足,特别要针对组织发展中党员大会讨论时提出的不足的整改情况,今后努力的方向,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二、党小组介绍情况

       请预备党员所在的党小组长代表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工作、思想情况和党小组意见。

       三、党支部委员介绍情况

       请支部委员代表学校支部委员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党支部对他进行教育和考察工作情况,提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四、全体党员讨论

       主要针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优点,指出不足,提出希望,并表明自己是否同意他转正的意见。

       五、表决

       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举手表决。

       六、支部党员大会决议

       由党支部书记作大会决议。

实验小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全体党员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每位党员必须确定1-2人为联系对象,在支部统一领导下开展有效工作。

    2、联系对象由党员同志自定并及时报支部备案,如要更换,党员应及时报支部登记。

    3、党员必须经常对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联系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意见和有关问题,并提出参考建议。

    4、对要求入党同志经常予以特别帮助和教育,如实向支部反映他们的有关情况,便于支部开展发展工作。

    5、定期进行联系对象工作方面的总结,好的经验由支部向上级推荐并予以表扬鼓励。

    6、对联系对象工作比较差的党员同志,支部有责任提出批评,并提出具体改进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编辑:范保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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