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神池县实验小学校书面家庭作业布置管理规定

神池县实验小学校书面家庭作业布置管理规定

2021年09月28日 15:46:21 访问量:107

        近年来,随着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和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小学生家庭作业的改革已势在必行。传统家庭作业的设置与操作,已完全不能适应小学生素质发展的需要。以“减负提质”为前提,我校特制定书面家庭作业布置管理制度如下:

1.各科任教师统筹安排学科作业量,保障书面家庭作业量,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60分钟,每周三为学校无书面家庭作业日,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2.三至六年级在布置书面家庭作业时要精心设计,根据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精心选择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综合性的内容。要充分考虑不同学生差异,有针对性、分层次性地布置统一必做和自主选做的书面家庭作业。

3.布置书面家庭作业量要适当,重点抓好课内练习,当堂巩固。班主任要对各学科教师布置做到作业调控,确保各学科作业总量不超过规定作业时间60分钟。

4.指导学生独立、按时、规范地完成作业,培养学生先复习,后作业;先审题,后解答的良好作业习惯。

5.书面家庭作业布置时要面对全体学生现场布置,不得利用手机、微信群等方式通知学生或者家长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不得让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书面家庭作业。

6.学生完成书面家庭作业后科任教师要及时全批全改,不得无故不批改,更不得要求家长批改家庭作业。

7.各科任教师必须严格按以上要求执行书面家庭作业规定,学校值周人员每周都要进行抽查,对超标、违反规定教师要提出批评,并要求坚决改正,情节严重的将上报教育局处理。

编辑:范保财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神池县实验小学校 特此声明。